
以前从来不觉得早起是什么难事。
闹钟响了按掉,翻个身再睡五分钟,然后迷迷糊糊爬起来,闭着眼睛穿衣服。厨房里已经有人了,粥在锅里咕嘟着,洗脸水倒好了,连牙膏都挤好了。我只需要坐到桌前,把早饭吃完,背上书包出门。
那时候以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。冬天冷,可冷的是推开家门以后的事,屋子里永远是暖的。
直到那年冬天,家里出了点事,妈妈不得不回老家几天。临走前把冰箱塞满了,嘱咐了又嘱咐,好像我是个三岁小孩。
头天早上,闹钟响了。我按掉,又响了,又按掉。第三次响的时候,我猛地坐起来,一看时间,已经晚了。厨房里冷锅冷灶,冰箱里的东西要拿出来解冻,烧水要时间,煮粥要时间。后棉我空着肚子出了门,在路边买了个凉掉的包子,边跑边吃,噎得直翻白眼。
第二天我学聪明了,提前半小时定闹钟。闹钟响的时候,窗外还是黑的。我裹着棉袄走进厨房,打开灯,白光刺得眼睛疼。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冰得扎手,洗完手半天缓不过来。切菜的时候手是僵的,刀都拿不太稳。
那天早上我吃到早饭了。一碗挂面,卧了个鸡蛋,虽然面煮烂了,蛋也散了,但好歹是热的。
我坐在桌前吃面的时候,忽然想起一件事。妈妈每天做的早饭,比我丰富多了。粥是现熬的,小菜有两三样,有时候还有现烙的饼。那得几点起来?那双手在冰水里泡多久?
那一瞬间,嘴里那碗烂乎乎的面条,忽然有点咽不下去。
妈妈回来的那天晚上,我到厨房倒水,看见灶台上贴了一张纸。纸上是妈妈的笔迹,写得歪歪扭扭的,大概是怕忘了——上面写着:粥要煮四十分钟,中间搅三次,不然会糊。蒸馒头的话,水开了再放,十五分钟。鸡蛋羹一个鸡蛋配半碗温水,盖上保鲜膜扎几个孔。
每一行都写得认认真真。每一行都是我没能做到的事。
我站在灶台前看了很久。那些字歪歪扭扭的,可每一笔都像钉子一样扎在我心里。
后来妈妈回来了,一切又恢复了原样。闹钟响的时候,厨房已经亮了。粥在锅里咕嘟着,洗脸水倒好了,牙膏挤好了。一切都和从前一样。
可我不一样了。
我开始早起。不是被闹钟叫醒的那种早起,是自己醒。醒了以后不去厨房添乱,就坐在客厅里,看着那盏灯,看着那个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的背影。
妈妈的家居服还是那件玫红的。穿了很久很久。我说换一件,说等穿烂了再说。可那件衣服好像怎么也穿不烂,就像妈妈一样,好像永远都不会累。
可我见过那张灶台上的纸条。我知道那些看起来毫不费力的事情,背后藏着多少费尽心思。
冬天的早晨还是很冷。可每天看到厨房那盏灯,我就觉得,这个冬天没那么难熬。
后来我也学着做饭。一开始煮面都煮不好,后来慢慢会了几个菜。头一次把做好的饭端上桌的时候,妈妈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那顿饭其实做得不怎么样。盐放多了,菜切得太碎,卖相也不好。可妈妈吃得很香,一碗饭吃得干干净净。
吃完以后妈妈说,长大了。
就三个字。可我听了,鼻子突然就酸了。
我想说,不是长大了,是终于知道了。知道那些年的每一个清晨,知道那盏灯为什么总是亮着,知道那件玫红家居服里裹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。
可这些话,我一个字都没说出来。
我只是站起来,收了碗,走进厨房,打开了水龙头。
水还是冰的。可这次,我没觉得扎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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